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对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评审意见的公示

来源: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 2008-06-27 00:00:00

        按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们组织专家对乙级(暂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申请晋升乙级资质和申请乙级(暂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现将资质评审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个人或企业如对公示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反映意见,逾期不予受理。反映意见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意见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意见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以便于核查。公示期间不受理任何与原申报材料无关的申诉。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

 

邮政编码:400014

 

联系电话: 63672038 63600477

 

联系传真: 63671707 6385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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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级(暂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申请晋升乙级资质评审意见

 
 

附: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评审意见

 

二○○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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