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6年度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通知(粤建协[2006]34号)

来源:广东建设信息网 2006-10-10 00:00:00

粤建协[2006]34号

 

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各地级以上市建筑业协会,省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建筑业新技术,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示范工程的带动作用,促进“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05)”在全省范围内的广泛运用,根据建设部《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我会将组织2006年度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自发文之日起,11月10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办法

 

  由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资料报送我会。

 

  三、申报条件

 

  (一)新开工、建设规模大、技术复杂、质量标准要求高,社会影响大的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铁路、交通、水利等土木工程和工业建设项目。

 

  (二)应用了“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05)”中多项新技术的综合性示范工程或运用了“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05)”某一项(多项)新技术水平突出的单项示范工程。

 

  (三)2007年底前可以完成申报的全部新技术内容,使工程整体技术水平得到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的。

 

  (四)在推广新技术工作中,能结合工作的特点,组织技术攻关和技术创新。

 

  四、申报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根据上述申报条件认真审核、择优选取,认真填写“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书”,于2006年11月10日前报送我会。

 

  五、本着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新技术运用示范工程申报交纳申报费300元,用于评审及表彰等费用的支出。

 


  附: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书(点击下载)

 

  申报资料报送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6号省煤炭大楼10楼广东省建筑业协会质量安全部

 

  邮  编:510030

 

  联 系 人:罗翠贞

 

  联系电话:020-83352307  传真:020-83198305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

 

二零零六年十月十日

 

同类型其他政策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