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建协[2006]34号
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各地级以上市建筑业协会,省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建筑业新技术,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示范工程的带动作用,促进“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05)”在全省范围内的广泛运用,根据建设部《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我会将组织2006年度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自发文之日起,
二、申报办法
由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资料报送我会。
三、申报条件
(一)新开工、建设规模大、技术复杂、质量标准要求高,社会影响大的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铁路、交通、水利等土木工程和工业建设项目。
(二)应用了“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05)”中多项新技术的综合性示范工程或运用了“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05)”某一项(多项)新技术水平突出的单项示范工程。
(三)2007年底前可以完成申报的全部新技术内容,使工程整体技术水平得到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的。
(四)在推广新技术工作中,能结合工作的特点,组织技术攻关和技术创新。
四、申报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根据上述申报条件认真审核、择优选取,认真填写“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书”,于
五、本着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新技术运用示范工程申报交纳申报费300元,用于评审及表彰等费用的支出。
附: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书(点击下载)
申报资料报送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6号省煤炭大楼10楼广东省建筑业协会质量安全部
邮 编:510030
联 系 人:罗翠贞
联系电话:020-83352307 传真:020-83198305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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