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建设厅关于公布 2004年4—6月湖南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通知

来源:湖南建筑信息网 2004-07-22 00:00:00

关于公布 2004年4—6月湖南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
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通知

湘建建〔 2004 〕 247 号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城管局、公用事业局、建工局、房地产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厅湘建建 [2003]51 号文件要求,全省 2004 年 4 — 6 月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已经各市州及有关单位核查并上报我厅,现予公示。

  我厅公示的 2003 年度三批不良行为记录,自 2004 年 7 月 31 日起,不再作为本省区域内招投标活动的扣分依据。

  自我厅《关于加大〈湖南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制度(试行)〉执行力度的通知》 ( 湘建建 [2004]66 号 ) 下发后,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上报的不良行为记录统计汇总质量有了较大提高。但仍有部分地区未能按要求填报,有的上报数量很少,个别地区甚至为零记录。希望各单位进一步提高认识,严肃认真地对待此项工作,坚持全面记录、严格告知、规范统计,以促进公示制度的全面深入顺利开展。

  附件: 2004 年 4 — 6 月湖南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名单 ( 详细公示名单请到省招标办、省质安监总站及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招标办、质监站、安监站查询。)

 

湖南省建设厅
二○○四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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