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建协[2005]第001号
各市、州建筑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申报二OO四年度“湖南省优质工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评定“湖南省优质工程”是我会为促进提高我省建筑工程质量,在会员企业中开展的一项创优活动,因此,申报“湖南省优质工程”的单位,必须是遵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的省建筑业协会会员。
二、各地、各有关单位在组织申报二OO四年度“湖南省优质工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湘建协[2003]第002号文《关于印发<湖南省优质工程评审办法>的通知》 (点击打开)要求执行。
三、各推荐部门要严格把关,加强对申报二OO四年度“湖南省优质工程”项目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及申报资料的审查。必须查验规划“一书两证”、施工许可证及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原件,对不能提供原件的,一律不得推荐。
四、各推荐部门在组织申报二OO四年度“湖南省优质工程”中,必须主动接受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向我会出具的“二OO四年度湖南省优质工程推荐函”必须由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外拓工程(省外)由企业所在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同类规模和标准推荐,省管企业的外拓工程直接向省建筑业协会申报。
五、各推荐部门要克服攀比心理,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按附表的控制数量进行申报。如发现申报项目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并将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及推荐部门在全省通报批评。
六、请各市(州)建筑业协会和各有关部门务必在2005年3月4日前将二OO四年度湖南省优质工程申报资料及推荐函报送省建筑业协会。联系人:龚华勇李友梅。联系电话:0731-22122542251243。
七、每个申报项目向省建协秘书处交评审费300元。
附件一:二OO四年度湖南省优质工程申报控制数量(略)
附件二:湖南省优质工程申报表(点击打开)
湖南省建筑业协会
二OO五年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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