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建设厅要求规范房屋拆迁管理和实施拆迁行为

来源:福建建设信息网 2008-08-16 12:58:32
  近日,省建设厅颁发了《福建省城市房屋拆迁单位工作规程》和《福建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工作规程》两个规范性文件,要求拆迁单位在 拆迁之前必须公示有关资料,包括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计划、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等等张贴于拆迁工作点的明显位置,直至拆迁任务全部完成,同时公布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的搬迁顺序、选房顺序号、安置情况,并接受群众监督;决定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管理部门应组织对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等内容进行听证,拆迁人应当就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公证。


           (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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