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7日,国家创建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验收组对厦门市进行检查验收,认为厦门市创建工作深入细致、扎实有效、成绩显著。自2002年列为全国首批12个创建示范城以来,厦门市高度重视,组织到位;大力宣传,积极引导;严格要求,扎实推进。目前市区30多条主干道盲道设置率达77%,主次干道路口坡化率分别达60%和31%,室外公厕无障碍率达51%,各种建筑和服务场所无障碍率达37%,中高层住宅和居住小区无障碍率达28%,市区外的集美、海沧两区也修建或改造了一批无障碍设施。厦门市政府表示,争取再用三五年时间将所有尚未配套无障碍设施的道路、建筑物全部改造,2005年将投入1000万元以上的经费,加大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整改工作力度。 (厅勘察设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