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厅《关于开展2005年度造价工程师续期注册工作的通知》(闽建筑[2005]68号)规定,经审查,彭梦萱等1284位同志符合造价工程师续期注册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3)。
根据建设部要求,凡2001年初始注册本次续期注册合格的910名造价工程师(详见附件1),须换发注册证书和执业专用章(换发时间另行通知);2002年、2003年初始注册本次续期注册合格分别为12名和362名造价工程师(详见附件2-3),由单位统一收取注册证书到省厅政务中心加盖“续期注册合格”专用章。省厅政务中心联系人:杨雅清,电话:0591—87546767。
附件:1. 2001年初始注册造价工程师续期注册合格人员名单
2. 2002年初始注册造价工程师续期注册合格人员名单
3. 2003年初始注册造价工程师续期注册合格人员名单
福建省建设厅
二○○六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