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建设厅、省发改委和省环保局近日联合下发实施《闽江流域乡镇垃圾整治规划》的通知,要求相关县市,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农村开展家园清洁行动的通知〉》的要求,做好县(市)域乡镇垃圾处理专项规划和“家园清洁行动”计划与《整治规划》的衔接工作,在安排农村垃圾治理项目工作中优先考虑流域乡镇。《整治规划》年限为2006-2015年,到2010年,闽江流域乡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50%以上,至2015年达80%以上。其中闽江干流沿岸乡镇垃圾治理任务要在2007年底前完成。闽江流域面积60992平方公里,规划范围内县(市、区)28个、乡镇313个,共需新建118座各种规模和工艺的乡镇垃圾处理场,日处理规模约1400吨,投资规模约3.3亿元,生活垃圾转运设施投资规模约0.81亿元。(厅村镇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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