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自来水缴费

来源:福建建设信息网 2008-08-15 15:55:20
一、自来水缴费
1、收费标准
民用水价:2.14元/吨(其中:代收污水处理费0.80元/吨)
工业水价:2.50元/吨(其中:代收污水处理费0.80元/吨)
商业水价:2.80元/吨(其中:代收污水处理费0.80元/吨)
2、缴费时间:每月15日前
3、 缴费地点:福建糖厂股份有限公司水电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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