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城市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实行劳务承包制实现“四提高”

来源:福建建设信息网 2008-08-15 15:31:20
    环卫清扫劳务承包自今年1月1日起实行,承包面积33.482万平方米,按清扫保洁难易程度划分二个等级和9个作业区,47人参与承包,人均承包面积6833平方米。实现了“四提高”:1、清扫保洁面积提高。比承包前增加了12.2万平方米;2、清扫保洁标准提高。精确到每平方米,包括行道树穴里也不能留有杂草、废弃物;3、清扫劳务人员工资待遇提高。人均月工资达900-1000元,比承包前的临时工制提高450-500元;4、清扫保洁敬业水准提高。不论刮风下雨、冬寒酷暑,坚持上岗作业,保质保量。(清流县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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