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农村家园清洁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纪要

来源:福建建设信息网 2008-08-15 15:29:03

    4月12日至13日,省建设厅召开全省农村家园清洁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参加会议的有九个设区市农村家园清洁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农村家园清洁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部分县建设局等单位同志,并邀请《福建日报》社、《海峡都市报》社记者参加。会议听取各设区市工作情况汇报后,省农村家园清洁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建设厅李尧副厅长传达黄小晶省长、苏增添副省长关于农村垃圾污水污染问题的多次重要批示精神,介绍省环保局、省建设厅、《海峡都市报》4月3日以来在全省开展“水质安全调查行动”情况。会议对2006年垃圾治理合格乡镇村自查验收和2007年家园清洁行动工作意见和垃圾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作了具体部署,并介绍了光泽县域乡镇垃圾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情况。会议充分肯定了前阶段家园清洁行动工作开展所取得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意见。现纪要如下: 
    一、抓住机遇,认真完成今年垃圾治理任务。各地要按照2007年全省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工作意见,抓紧、抓实、抓好2006年农村家园清洁行动自查验收工作,制定县(市)城乡垃圾治理专项规划,落实列入2007年省级农村家园清洁行动的镇(乡)村名单,确保2007年全省累计完成150个镇、2000个建制村的垃圾治理任务,力争到2010年完成80%村镇的垃圾治理任务。各地自查验收名单和落实今年任务名单应于5月15日前报省农村家园清洁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突出重点,示范推动。今年重点治理“五江两溪”等主要干流沿岸乡镇、村;城镇饮用水源保护区上游和周边的镇(乡)、村;县城以上城市周边的镇(乡)、村;风景名胜区和主要旅游景区周边的镇(乡)、村;历史文化名镇(村)和省级新农村建设示范联系村。各地要根据实际,加强分类指导,抓好示范路、段垃圾治理工作,要有看得见的区域效果。从而整体推进沿线、沿河、沿片垃圾整治工作。各市(县、区)的示范路、段于5月15日前报省厅备案,
    三、强化办公室职能,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各地农村家园清洁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做好上传下达和督促检查工作,要建立联系点制度,深入了解基层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对策措施;同时建立信息季报制度,每季度报送当地工作进展情况,由各设区汇总上报省农村家园清洁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各地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宣传好的典型和做法,同时对工作不到、不落实的予以媒体曝光。被省环保局、省建设厅和《海峡都市报》关于“全省水质安全检查行动”第一次联席会议发布的一号通报点名的地区责任单位要抓紧整改,并及时向《海峡都市报》反馈,对不按时整改的《海峡都市报》将跟踪报道。
    各地要深刻认识开展农村家园清洁行动的重要性,结合本次会议精神提出贯彻和落实的措施,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切实把农村家园清洁行动抓紧、抓实、抓到位。省里将出台《福建省村镇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各地政府应出台配套的资金补助办法,切实推进农村家园清洁行动。

参加会议人员:
李  尧
温哓勇 林尔凯 李雄 杨孝仁 陈明献 (省建设厅)黄跃东(省农办) 张炳昌 彭国斌(省发发委) 何代斌(省财政厅) 李斌(省农业厅) 林祖华(省卫生厅) 江梅珍(省环保局) 吴 忠(团省委) 游翠英(省妇联)
林京洪(福州) 冯长根(厦门) 陈大庆(泉州) 廖子华(漳州 ) 廖文福(三明) 章建华(南平) 戴炎生(龙岩) 余 晖(莆田) 谢基平(宁德)
记录:林琼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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