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预选委办〔2006〕71号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圳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管理规定(试行)》(深府〔2005〕114号)和《关于受理2005年度深圳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申请的通知》(深预选委〔2005〕1号),深圳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资格审查委员会受理了深圳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加入申请。经审查,有340家申请人的482项资质符合规定予以录取(名录见附件)。现将深圳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2006年5月至2007年5月)予以公告。
深圳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2006年5月至2007年5月)自公告之日起实施。根据《深圳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管理规定(试行)》,凡政府或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房屋、市政施工总承包工程,或地基与基础、土石方、建筑装修装饰、建筑幕墙、机电设备安装、园林绿化施工专业承包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从预选承包商名录中选择投标人或承包人;实施工程分包的,总承包单位应从预选承包商名录中选择分包单位。
在本次预选承包商申请受理和审查过程中,发现有4家申请人的资料弄虚作假,其中纳税证明作假2家、业绩资料作假2家。根据《深圳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管理规定(试行)》,对于弄虚作假的4家申请人,不予列入名录,并在2年内不接受其加入名录的申请。
附件:深圳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2006年5月至2007年5月)
深圳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资格审查委员会办公室
深圳市建设局
二〇〇六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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