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全省党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来源:广东人事厅网站 2008-08-14 17:33:10

粤人发〔2006〕259号

各市、县(市、区)党委党史研究室(史志办)、人事局:

2001年以来,全省党史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在省委的领导下,在中央党史研究室的指导下,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资政育人为根本任务,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三个服务”、“三个结合”的要求和省委领导同志关于广东党史工作要走在全国前列的重要指示,在开展党史资料征集、党史研究、党史教育和宣传工作中,涌现出一批素质优良、作风过硬、充满活力、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为充分肯定他们在党史工作中作出的贡献,学习和发扬他们的优良作风和高尚品质,进一步推动党史工作的发展,省委党史研究室、省人事厅决定,授予中共惠州市委党史研究室等29个单位“全省党史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古锡桧等42名同志“全省党史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被授予“全省党史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人员,享受市厅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要珍惜荣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更好地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动作用,为争当党史工作排头兵作出新的成绩。

这次受表彰的全省党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是全省党史工作者学习的榜样。他们的先进事迹,集中体现了党史工作者爱岗敬业、不畏艰苦、甘于奉献、勇于创新的崇高精神。全省各级党史部门和党史工作者要以他们为榜样,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做好党史工作,充分发挥党史资政育人的作用,在建设经济强省、文化大省、法治社会、和谐广东,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伟大实践中,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全省党史系统先进集体名单(29个);

2、全省党史系统先进工作者名单(42名)。

 

 

中共广东省委党史研究室

广 东 省 人 事 厅 

二○○六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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