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建设局关于审批通过江门市新发展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等企业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的公示

来源:广东建设信息网 2008-08-14 17:06:07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07]241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要求,经江门市建设局审查和实地调查,审批通过江门市新发展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和台山市汇联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现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所公示的单位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请与2008年6月29日前(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到江门市建设局建筑管理科。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否则不予受理。

   来信请寄:江门市农林东路14号  江门市建设局收

   邮政编码:529000

                           江门市建设局
                        二○○八年六月十八日

责任编辑:麦燕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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