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召开建筑企业工作会议要求抓好八方面工作

来源:工程造价信息网 2008-08-14 11:37:51
东莞市召开建筑企业工作会议要求抓好八方面工作     6月29日,东莞市建筑企业工作会议在东城文化中心召开,会议会议围绕全市建筑业企业状况,分析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研究部署今年全市建筑管理的主要工作。本市建筑企业负责人、外来建筑企业东莞分公司的负责人近500人参加了会议。 

  过去:成绩斐然 

  东莞市建设局在去年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加快了规范建筑市场的步伐,在狠抓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强化建筑市场的执法检查、加强有形建筑市场建设、清理欠款欠薪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这里有一组数字可以显示出取得的成绩。 

  质量安全。全年共发出工程质量预警通知41份,工程质量整改通知131份,局部停工通知21份,对5家企业违反国家质量标准的不良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 

  施工图。今年全市登记送审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共计6070项,建筑面积为3384.35万m2,已完成审查5484项。 

  预拌混凝土。去年已对完成批准筹建的18间混凝土搅拌站验收。18家搅拌站的设计年总生产能力达1200万立方米,为今年全面推广应用预拌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严把建筑材料质量关,加强对水泥、钢材等建筑材料流通领域、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督管理。 

  创优。全年建筑工程合格率在100%,其中43项评定为市优良样板工程,推荐14项申报省优工程,10项被评为省优良样板工程;全年共有12项工程被评为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12项工程被评为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 

  执法检查。对126项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工程进行检查,发现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管理班子与中标内容不一致的项目29项,占23%。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存在隐患的项目36项,占29%。市建设局对中标后,未办理施工手续擅自施工的5个企业及项目经理作暂停参加招标投标三个月的处罚,对中标后非法转包工程的2个企业及项目经理作转暂停参加招标投标三个月的处罚。对其他存在问题的项目发出了整改通知书,责令整改,暂停参加工程投标的处罚。 

  欠款欠薪。截止至春节前夕,全市解决拖欠工程款15687.66万元,占总数的60.27%;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5859.99万元(原拖欠4666.80万元,新增加1193.19万元),处理率达100%。涉及农民工人数18万人。春节后,着力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目前,东莞市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占总额达87.2%。对于尚未完成清欠的项目,限期制定还款计划。 

  未来:任重道远 

  会议指出,目前全市建筑市场仍然存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建筑市场发育不成熟、建筑市场信用机制尚未健全、建筑企业改革不到位、工程监理水平仍然较低等6大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市建设局下一步着重抓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招标投标。今后,市财政投资工程由市政府集中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进入投标企业目录,业主不得对单项工程进行资格审查。 

  具体做法是:市政府成立政府工程投标资格审查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受理并组织政府工程投标资格审查。企业在网上下载《政府工程投标资格申报表》,并提交有关资料。市政府工程投标资格审查委员会办公室抽调建设、交通、环保、水利、公路等部门人员组成审查小组,对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审查结果报经市政府工程投标资格审查委员会会议审查批准后,对社会公布。通过审查的企业可进入《东莞市投标人资格名录》。进入《东莞市投标人资格名录》的,符合招标项目投标报名条件的,均可作为投标人或承包人。 

  据悉,今年4-5月份,市政府工程投标资格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并组织了第一批政府工程投标资格审查,已有291家企业通过初审。目前,第一批审查结果正在公示。审查未通过的,要求在第一批审查结果公示起十日内补充资料;未参加第一批审查的企业要限期在第一批审查结果公示起二十日内申报。 

  工程担保。今后,继续贯彻落实《东莞市建设工程保证担保制度暂行办法》。施工企业中标后应提交履约担保,业主应提交工程款支付担保。施工企业不能全面履行合同的,由其履约担保人按照担保函的约定承担责任。业主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支付义务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工程款支付保证人承担支付责任。 

  市建设局在施工许可、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环节严格把关。 

  治理拖欠。今后,如发生新的拖欠,将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处理。发现拖欠的,作为企业不良行为予以扣分,并在建设网上公示。因拖欠引发造成社会不稳定事件的,对其作停止参加公开招标投标和停止在东莞承接新任务的处罚。对个别发生拖欠,拒不落实清欠措施,情节严重的企业,则坚决清出东莞建筑市场。 

  两场联动。市建设局成立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督查小组,定期、不定期对全市工程建设项目重点是在建工程项目开展联动督查。督查小组在施工现场检查考核时,发现企业及执业人员不良行为时进行扣分记录,并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或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扣分分值达100分的,市建设局将停止其在东莞参加工程招标投标和承接新的工程任务一年。施工现场检查不良行为扣分分值达200分的,建设局将停止其在东莞参加工程招标投标和承接新的工程任务二年,施工现场检查不良行为扣分分值达300分的,建设局将停止其在东莞参加工程招标投标和承接新的工程任务三年。 

  诚信管理。发放《诚信手册》,逐步建立以不良行为记录和失信惩戒为主要内容的工程建设信用体系,把建筑企业在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市场竞争、工资支付、劳动保障等方面的不良行为和处罚记录在案,并在网络等媒体上进行公示,促进市场主体守信经营。 

  安全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予参加建设工程投标,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不得承接建设工程任务。项目经理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不得参加投标,市建设局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要求本市未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要落实专人负责,限期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报送审工作;外来施工企业东莞分公司分公司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人员、项目经理未按规定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上岗,要立即进行整改。要求会后一个月内,所有外来施工企业必须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东莞分公司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人员、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到市建设局备案,换发《诚信手册》。 

  预拌混凝土。设计单位应当按使用预拌混凝土的质量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将使用预拌混凝土列入审查范围;建设单位在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时应注明使用预拌混凝土,否则不发放施工许可证;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使用预拌混凝土检查,对未按规定使用预拌混凝土的隐蔽工程不得进行验收,并书面上报市建设局。 

  施工企业未经批准,擅自现场搅拌混凝土的,一经发现,责令改正,对企业不良行为予以扣分,并在建设网上公示。 

  劳务市场。从今年7月1日起,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特级、一级企业进行劳务分包,必须使用有相应资质的企业,使用劳务企业的比例不低于80%,禁止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包工头”。到2007年1月1日起,所有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进行劳务分包,必须使用相应资质的劳务企业,禁止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包工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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