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河道采砂管理条例5月实施

来源:工程造价信息网 2008-08-14 11:35:03
广东河道采砂管理条例5月实施                                                       违规采砂最高罚30万

     全国第一个为河道采砂专门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条例对无证采砂、不按规定采砂、伪造、转让、出租、出借采砂证以及不按规定期限交纳采砂管理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的行为,规定了具体的处罚措施,包括按不同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暂扣或者拍卖违法作业工具等。

      河砂是一种普通又难于替代的建筑材料。随着经济的发展,城乡建设、交通和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都需要大量河砂,加上珠江三角洲很多河段基本无砂可采,致使广东省河砂价格不断上涨。一些单位和个人受利益驱动,非法乱挖滥采河砂。然而现行的法律、法规对非法采砂行为打击力度不够,一些基层执法单位在地方保护主义利益的影响下执法不严,使乱挖滥采河砂现象愈演愈烈。

       据介绍,目前受乱挖滥采河砂影响,有的地方堤坝、桥梁的基础被淘空,造成河岸崩塌,桥梁倒塌;有的地方河床下切,咸潮上涌,破坏了自然生态,使工农工生产和人民生活用水受到严重影响。《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制定和颁布实施,对加强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保障防洪、供水和航运安全,将起到重要作用。

      条例规定,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河道采砂实行统一管理和监督,其他相关部门依照条例规定做好相关工作。河道采砂许可证由水利部门统一办理;有关行政部门划定河砂禁采区和可采区,并于每年的十二月公告下一年度的可采区。除此,按照国务院行政法规的规定,河道采砂人应当交纳河道采砂管理费和矿产资源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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