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建管〔2017〕101号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有关单位:
10月20日,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检查组对经开区房屋建筑进行了检查,提出来存在的问题及安全隐患。为切实整改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反馈问题,确保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举一反三。经研究,立即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反馈问题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开展好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反馈问题专项检查工作,我委决定成立专项检查工作组,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乡建委建管科。工作组负责组织、指导、统筹推进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反馈问题专项检查工作。
组 长:白 波 区城乡建委党委书记、主任
副组长:杨大树 区城乡建委副主任
成 员:陈 云 区城乡建委建管科科长
区施工安全管理站站长
陈汉东 区城乡建委村镇科科长
罗永康 区城乡建委建管科副科长
余 飞 区城乡建委村镇科副科长
陈远贵 区施工安全管理站副站长
二、检查内容
(一)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1、用人单位是否对项目管理人员开展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年度安全培训教育学时是否满足《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要求。
2、用人单位是按相关要求向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履行如下告知义务:(1)工作场所和工作岗位的危险因素; (2)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 (3)违章操作的危害; (4)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的防范措施; (5)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应急措施。
(二)安全隐患管理台帐建立情况及安全隐患排查开展情况。
1、施工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安全隐患上报制度,是否对查处的安全隐患建档造册。
2、施工企业是否按 “日周月”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及领导带班生产、带班检查制度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重大安全隐患是否按“五落实”原则闭环销号。
(三)临时用电管理情况。
1、使用单位是否设立专业电工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做到专人管理,是否按电工巡视制度开展巡视检查工作;
2、使用单位是否按“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末级供电”及“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原则进行供电;
3、使用单位是否按“TN-S”保护系统要求做好接零保护,漏电断路器技术参数是否选择正确,保护零线是否与机具设备正常不带电部分做好电气连接,是否按要求做好重复接地;
4、配电箱是否有门有锁有防雨设施,离地高度是否满足要求,是否有专人管理;
5、施工现场电线电缆是否存在破皮、老化、乱拖乱接现象。
(四)机具设备管理情况。
1、各类机具设备设施安装完毕后是经验收合格才投入使用;
2、机具设备各类公示牌、操作规程是否悬挂到位;
3、机具设备传动部分是否设置好防护罩;
4、机具设备各类安全装置设置到位;
5、机具设备与开关箱距离中否满足规范要求;
6、塔机悬转范围内的固定机具设施是否按要求设备好防护棚。
(五)“三宝”、“洞口”、“临边”管理情况。
1、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是否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品;
2、施工现场各类水平、竖向洞口是否按要求防护到位;
3、施工现场基坑边、楼梯边、楼层周边、挑檐边等部位是否按要求搭设高度不低于1.2米的防护栏杆。
(六)脚手架管理情况。
1、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否按要求编制好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按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好安全交底、施工、检查、验收及监测等工作;
2、脚手架扫地杆、剪刀撑、连墙件、横向斜撑等杆件是否按规范及安全专项施工施工方案设置到位;
3、脚手架内操作层脚手板是否满铺到位,脚手板、水平兜网上的建筑垃圾是否及时清运。
(七)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情况。
1、施工现场是否按《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关于扬尘污染防治规定的各项措施逐项落实;
2、施工现场安全通道是否畅通,室内安全通道是否有明显标识;
3、施工现场材料堆码是否按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要求做到分区、有序堆码。
三、检查时间
2017年10月23日起。
四、检查范围
全区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五、检查方式
采取查阅资料、分组检查施工现场实体、反馈检查意见、下达安全隐患整改(停工)通知书、行政处罚等方式。
六、工作要求
区安管站、村镇科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持“首查必罚”的原则,企业自查自纠后仍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问题的,要视同事故进行立案查处,并按照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的执法“三部曲”方式,重拳出击、敢于斗硬,倒逼工程项目参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形成严管重罚高压态势。同时,区城乡建委将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生安全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划清责任,依法依规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个人的责任。
重庆市万州区城乡建委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