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要重点解决城市道路有路无灯、有灯不亮的问题,以保证人民群众夜间出行的安全。要完善城市广场、公园、码头、车站等公共区域的功能照明。大城市亮灯率要达到97%,中小城市要达到95%;城市道路装灯率要达到100%,公共区域装灯率要达到95%;主次干道的亮度指标应满足设计标准值的要求。
城市照明主要包括城市景观照明和城市功能照明两部分。省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要求,优先解决城市功能照明问题,消灭无灯区。各地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城市居民服务的原则,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提供必要的资金,优先解决城市道路、广场、公园等有路无灯、有灯不亮的问题。重点对老城区内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无灯区进行专项整治切实保证人民群众夜间出行的安全和舒适。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