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建设工程造价计算机应用软件测评有关事项的通知 | ||||||||||||||||||||||||||||||||||||||||||||||||||||||||||||||||||||||||||||||||||||||||||||||||||||||||||||||
各建设工程计价软件开发单位: 经省建设厅颁布,2006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于今年4月1日起在全省执行。为保证省计价依据能正确贯彻执行,根据省建设厅《广东省建设工程计算机应用软件暂行管理办法》(粤建价字[1999]006号),我站拟对应用2006年省计价依据的计价软件进行测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经测评合格的计价软件,我站授权使用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标准数据库,并向社会推荐,未通过我站测评或测评不合格的计价软件不得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推广应用。 二、送我站测评的计价软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1.软件必须符合国家和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 2.软件必须满足招标人编制工程量清单的需要,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必须符合计价规范四统一即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的原则。 3.软件必须符合计价规范和省计价依据对造价组成、计价程序、格式、项目(定额子目)编码、项目(定额子目)名称、计量单位、特征、工程(工作)内容的规定。 三、送我站测评须提交以下资料: 1.建设工程计价软件测评申请表 2.申请函(注明联系人、地址、电话、软件名称) 3.软件开发企业的介绍资料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软件一套(包括说明书、操作手册、服务承诺) 5.使用软件编制的案例(包括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及输出成果表格、文档样本 四、已获我站授权使用标准数据库的软件开发单位于今年3月23日前向我站提交上述资料测评,其他软件开发单位于今年4月30日前向我站提出测评申请。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〇〇六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 建设工程计价软件测评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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