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季度报送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进展情况的通知

来源:亳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07-19 16:04:55

亳建安〔2017〕84号

各县、区住建委(局)、委属有关单位:

为及时了解全市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进展情况,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按季度报送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进展情况的通知》(建办质函〔2017〕411号)和省住建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按季度报送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进展情况的通知(建质函〔2017〕1566号)要求,请各单位按季度报送本辖区、本部门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进展情况。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于每季度结束后的次月1日前将本辖区、本部门上季度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各项重点任务开展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措施、意见建议以及《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季度报表》(附件1)报市住建委。

二、请单位指定一名同志作为联系人,负责本辖区、本部门提升行动进展情况报送工作,并于2017年7月20日前将《联系人信息表》(附件2)报送至市住建委。

联系人及电话:常远 0558-5122562

邮箱:bzjwjgk@163.com。

附件:1.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季度报表

2.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联系人信息表

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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