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按照《2017年关于调整《南昌市建筑市场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名录(建筑工程类别和市政公用类别)》的通知》(洪建发〔2016〕150号)和《关于调整“南昌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
商制度”为“南昌市建筑市场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制度”的通知》等文件精神,2017年《南昌市建筑市场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名录(建筑工程类别和市政公用类别)》的报名、评分、公示工作已完成。经南昌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资格审查工作小组研究决定,现批准《2017年南昌市建筑市场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名录(建筑工程类别和市政公用工程类别)》(详见附件),并印发给你们,自2017年3月1日起正式启用,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
1.《2017年南昌市建筑市场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名录(建筑工程类别)》.xls
2.《2017年南昌市建筑市场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名录(市政公用工程类别)》.xls
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