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江西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测评导则》的通知

来源:江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01-04 15:57:22

各设区市和省直管试点县(市)建设局(建委),景德镇市规划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的测评方法,促进我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保障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与环境相协调,依据国家现行标准、规范,我厅组织江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编制了《江西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测评导则》,该导则已通过技术评审和审查,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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