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建规〔2008〕256号
各县(市、区)建设规划局(分局),温岭市建工局,台州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提高建设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素质,根据《台州市建设工程概预算专业人员资格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我局于2008年7月对临海市、温岭市、天台县、仙居县、三门县持证造价专业人员工作业绩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共收到受检对象提交的《概预算专业人员工作业绩登记表》631份,采用自查及抽查相结合的办法,确定抽查项目137个。对照《台州市建设工程概预算专业人员资格管理暂行办法》,对每一抽查项目,通过查阅资料、调查了解等形式,进行了全面的检查。依据《台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记分管理办法》(台建规〔2006〕328号),对存在问题的经当事人确认后,提出了处理意见。
二、存在主要问题
1、超出持证专业规定范围执业现象较为普遍。
2、在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程造价的法律、法规、规范和规定方面有欠缺。
三、处理意见
详见附件。
请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认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书面报台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二○○八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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