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建造协[2004]06号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管理,提高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质量,规范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市场行为,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建设部令74号)和《关于印发〈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年检综合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中价协[2002]28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云南省建设厅核发的乙级、丙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资质年检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资质年检的内容 1、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条件和造价工程师注册情况; 2、工程造价咨询工作业绩和合同执行情况; 3、咨询单位和造价工程师遵守职业道德情况; 4、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建设主管部门对市场管理的有关规定的情况; 5、企业内部制度建设、技术档案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执行情况; 6、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质量; 7、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社会信誉; 8、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云计价格[2001]779号)的执行情况。 第四条 资质年检申报材料的要求 1、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年检表;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年检年度单位交纳营业税的发票或经审计的上一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营业收入的财务报告,人均营业收入; 4、出资人、股东出资额、股权登记表(如有变化需附股东会议决议及公证书); 5、办公场所租赁合同或产权、使用权证明; 6、内部管理制度(执业质量控制制度、业务档案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等); 7、专职人员概预算资格证书、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技术职称证书及身份证; 8、专职人员的人才交流中心人事委托代理合同、单位聘用合同、交纳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凭证或有关证明; 9、造价工程师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证明材料; 10、年检年度承揽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合同汇总表及甲乙双方对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评价意见; 上述资料在上报省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时,均应提供原件,原件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后,由省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复印件上加盖“原件已核”专用章,经审核人签字后退还原件。 第五条 资质年检审核要求 一、专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单位名称是否规范; 1、属于合伙制的:其单位名称应为“属地名+商号+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合伙人必须具备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2、属于有限责任公司制的:其单位名称应为“属地名+商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具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股东人数不得低于股东总人数的70%,且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金总额的70%(两项指标乙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要求)。 3、核实专职人员的人事关系证明和人事代理合同的真实性,核验缴纳“两金”情况; 4、专职人员中退休聘用人员的技术职称证书、从业证书、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作为本单位资质标准考核的人数,不能超过专职人员总数的20%; 5、未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不在本单位注册的造价工程师以及造价工程师年检不合格的,均不能作为咨询单位资质标准中造价工程师人数进行考核。 第六条 资质年检资料报送要求 1、年检资料需装订成册,封面要注明单位名称、资质证书编号、单位类型、所属地区或部门,上报资料统一采用A4纸规格; 2、装订顺序:首页为目录,其他资料的装订顺序按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顺序装订; 3、申报资料软盘一套。 第七条 资质年检考核标准 一、乙级咨询单位考核标准 1、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基本情况 分值55分 (1)单位名称符合要求,得5分; (2)专职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八年以上,并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具有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专职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人,中级专业(工程或经济系列)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4人;注册资金50万元,得45分,每缺少一项扣5分,扣完为止; (3)办公场所条件,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租赁合同或产权、使用权手续齐全,得5分。 2、工程造价咨询工作业绩 分值20分 参与计算人数为公司具有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专职人员 (1)年人均营业收入20万元以上,得20分; (2)年人均营业收入20万元以下,10万元以上,得15分; (3)年人均营业收入10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得10分; (4)年人均营业收入5万元以下,2万元以上,得5分; (5)年人均营业收入2万元以下,得0分。 3、职业道德、社会资信、服务质量 分值5分 能遵纪守法,无转让、出租《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及违规记录的,得5分。 4、企业内部制度建设 分值15分 (1)内部管理制度(执业质量控制制度、业务档案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等),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及业绩评价意见齐全,得5分,每缺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2)从业人员的管理,包括专职人员人事存档证明,交纳“两金”证明,专职人员具有省级部门核发的从业资格证书,造价工程师参加继续教育证明等材料齐全,得10分,每缺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5、在年检申报表中按要求提供造价案例及造价指标,得5分,每提供一项加1分,满分5分。 二、丙级咨询单位考核标准 1、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基本情况 分值55分 (1)单位名称符合要求,得5分; (2)专职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六年以上,并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具有专业技术职称、持有《云南省工程建设概预算资格证》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专职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人,中级专业(工程或经济系列)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4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人;注册资金20万元,得45分,每缺少一项扣5分,扣完为止; (3)办公场所条件,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租赁合同或产权、使用权手续齐全,得5分。 2、工程造价咨询工作业绩 分值20分 (1)年人均营业收入10万元以上,得20分; (2)年人均营业收入10万元以下,8万元以上,得15分; (3)年人均营业收入8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得10分; (4)年人均营业收入5万元以下,2万元以上,得5分; (5)年人均营业收入2万元以下,得0分。 3、职业道德、社会资信、服务质量 分值5分 能遵纪守法,无转让、出租《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及违规记录的,得5分。 4、企业内部制度建设 分值15分 (1)内部管理制度(执业质量控制制度、业务档案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等),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及业绩评价意见齐全,得5分,每缺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2)从业人员的管理,包括专职人员人事存档证明,交纳“两金”证明,专职人员持省级部门核发的从业资格证书,造价工程师参加继续教育证明等材料齐全,得10分,每缺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5、在年检申报表中按要求提供造价案例及造价指标,得5分,每提供一项加1分,满分5分。 第八条 年检考核结论及问题的处理 1、年检综合考核结论分“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1)得分80分(含80分)以上,为合格; (2)得分80分以下,60分(含60分)以上,为基本合格; (3)得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 2、年检过程中发现有以下情况的,也视为不合格。 (1)未通过工商部门年检的; (2)无工作业绩的; (3)有重大质量事故并造成恶劣影响的。 3、对未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半年,收回资质证书,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开展业务;问题严重,整改无效的,予以降级或注销资质证书; 4、连续两年年检为基本合格的,视为不合格。 5、年检考核结果,将以公告形式向社会公布。
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二○○四年八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