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省执行工程招标投标和工程建设监理法律法规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抽查的通知

来源:安徽建筑管理招投标信息网 2008-08-06 14:47:56

各市建委:

根据省监察厅、建设厅《关于对全省执行工程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情况进行专项调研和监督检查的通知》(皖监发〔2007〕3号)文件精神,决定于11月下旬开始对全省工程招标投标、工程建设监理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工程招标投标方面,按照皖监发〔2007〕3号文件规定进行;

(二)工程监理方面,检查工程项目监理机构执行《安徽省民用建筑工程节能监理工作导则(试行)》情况。

二、检查对象和工作安排

(一)专项检查对象

以2007年1月1日以来招标发包的在建工程项目(至11月底尚未竣工)为对象,各市检查重点应当放在房地产工程、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等涉及民生的工程上,省专项检查组原则上一个市抽查不少于3项工程。

(二)工作安排

省专项抽查组具体到达时间和人员组成另行通知。

三、检查要求

(一)受查市汇报调研和自查工作情况(含所属市、县)。

(二)各市应当按照本通知要求准备下列资料:

1、本地区检查情况书面汇报材料;

2、今年以来各市涉及招标投标及建设监理方面违法违规行政处罚决定书;

3、2007年1-10月份新开工(至10月底尚未竣工)的政府投资项目、社会投资项目清单;

4、本地区投诉受理及处理情况。

省建设厅:联系电话:0551-2871506、2871502

联系人:周铁钧,周元楼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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