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送2013年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的通知

来源: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12-18 11:01:43

  吉建质〔2013〕18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报送2013年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市 [2013]70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为保证我省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的质量,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地要按照《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要求,认真组织本辖区内的建设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做好统计报表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审核和汇总辖区内的统计数据,于2014年3月10日之前将本辖区的统计汇总表报送吉林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二、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必须如实填报各项统计数据,并按《通知》要求及时上报网上和书面报表,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对虚报、瞒报、迟报的监理企业,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不良行为记录(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上公布)等处罚,对拒报的工程监理企业予以暂停资质。监理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变更应及时上报(登记表见附件)。

  三、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录报表系统的口令已由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统一发放,监理企业可使用“工程建设监理管理系统”身份锁或者口令登录报表系统,进行上报。

  系统上报中如遇其他问题,请与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联系。

  联系电话:0431-82752580

  联 系 人:郭剑

  附件:1.监理统计人员登记表

  2.吉林省工程监理企业动态检查表

  3.监理企业2013年完成合同情况一览表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12月16日

  附件:18号附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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