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要求,经审核,周凯欢等3人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条件(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25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向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与科技处进行举报或反映(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2号,邮编:430071,电话:027-68873062)。举报和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盖或签署真实姓名及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附件:周凯欢等3人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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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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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 用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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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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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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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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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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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凯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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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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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W142007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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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8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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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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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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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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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湖大天沭新能源材料工业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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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42013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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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7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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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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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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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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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建筑设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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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42007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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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8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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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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