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南海、高明、三水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2014年元旦春节将至,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进入易发期和多发期。为加强建筑市场管理,切实保障建筑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省住建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督促做好2014年春节前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项目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和省人社厅等八部门《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八部门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决定对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3年12月24-27日,具体安排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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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 |
区域 |
项目(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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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日 |
禅城区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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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日 |
南海区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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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日 |
高明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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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 |
三水区 |
1 |
二、检查方式
(一)听取汇报:主要汇报近期开展专项检查及工地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二)实地检查:在排查和自查的基础上,重点督查近期因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引发农民工闹事或上访的工地项目。
三、检查内容
(一)检查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工程款支付情况,是否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给总承包单位;是否存在拖欠工程款的问题。
(二)建筑工人工资支付情况,包括建筑劳务企业是否与项目总承包方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劳务分包款是否及时按合同约定支付、是否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等。
四、工作要求
(一)各区局要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展开拉网式排查,并建立台账。对曾经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引发农民工闹事或上访事件的工地,特别是近期因欠薪引发上访的,要切实掌握实情,做好预警防范工作。
(二)各区局要制定和完善应对拖欠工程款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确保及时处理各类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对存在拖欠隐患的项目,加大组织协调力度,约谈相关责任人,督促责任单位认真及时整改。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记入不良记录。
(三)认真做好相关资料报送和专项检查总结工作。请于12月20日前将工作总结(含电子版)报送我局建筑市场监管科。(联系人:阳洪军,电话:82130477,传真:82224136,邮箱:yanghjabc2009@163.com)。
2013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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