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自2013年8月起我省组织开展了造价员资格证书的验证工作,于2013年11月分别公示和公告了验证结果,给予不合格人员20天整改期。整改期全省共有550人参加验证,经核查,合格人员375名,不合格人员161名,不在本次验证范围人员14名。现将整改期验证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3年12月9日至12月15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验证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书面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1-87903933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新华路501号
邮政编码:050051
附件:1、合格人员名单
2、不合格人员名单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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