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建管〔2013〕115号
各区县住建委、风景区建管办、中心城区各施工、监理企业: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市函[2013]1450号)及《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格延续审查工作的通知》(建市函〔2013〕1466号)文件要求,现将黄山市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黄山市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含劳务企业)和工程监理企业。
二、核查内容
对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现行资质标准要求和实施规定要求,对企业取得资质后是否继续符合资质标准进行动态核查,重点核查以下内容:
1.核查企业注册人员、职称人员(中级、高级)、其他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及其变动情况;核查注册人员在岗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出租、出借、倒卖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不履行执业责任,超越执业范围执业等违法违规行为。2.核查企业工程业绩和主要技术指标情况(核查1-2项主项资质业绩);3.核查企业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制度、措施落实情况,是否发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三、核查程序
1、本次核查本着“便捷、高效、服务”的原则,全部采用网上审核,企业无需再上报相关的纸质材料。
2、各建筑施工企业和工程监理企业根据领取的UKey锁登录“安徽工程建设信息网”选择“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入口”完成企业基础信息申报登记工作。
3、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企业上传的数据,对建筑施工企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进行动态核查,对本级审批许可(含省厅下放权限委托许可)的企业作出同意或不同意资质延续决定,对非本级审批许可的企业提出同意或不同意资质延续意见。
四、时间安排
动态核查分二批进行,第一批为2013年年底资质证书到期的企业,12月30日前完成,其他企业为第二批,2014年1月30日前完成。动态核查合格的,二级以上资质企业由我委统一报送省住建厅加盖资质动态核查合格章。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基础信息录入时间。根据省厅的统一部署和安排,黄山市建筑施工企业(含劳务企业)和工程监理企业网上数据上报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16日。
2、初审结果上报时间。我委于12月23日前完成初审各项工作,于12月25日前上报省厅批一批资质企业动态核查结果;于2014年1月25日前上报省厅第二批资质动态核查结果(企业业绩、信用等核查结果通过系统汇总上报)。
3.结果通报阶段。动态核查结束后,在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公布动态核查结果。对核查未达标的企业,分别由省厅、我委按资质管理规定作出限期整改、撤回或撤销资质资格处理。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到位。此次资质动态核查时间紧、工作量大,请各单领导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务必按照核查时间节点完成企业基础信息申报登记工作。
2、先整改,后上系统。我市前期已开展了三级资质企业动态核查活动,对核查存在问题的企业已下发过整改通知单,请整改企业于12月10日前将整改结果报送市建管处,整改合格通过后予以领取UKey锁,逾期影响资质延期审核,后果自负。
执行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市建管处联系。
联系人:周小琴,联系电话:2353374
技术服务(安徽德拓)电话:18156531024
2013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