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房产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梅河口、公主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房产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房产局,省直相关部门:
为加强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强化档案资料在实施住房保障制度中的作用,提高住房保障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管理水平。我厅起草了《吉林省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拟印发各地执行。请各单位进行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
请各地、各有关部门于12月6日11:00时前将书面修改意见加盖公章后,反馈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高 宇
电 话:0431-82752387、82752300(传真)
吉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2013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