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施工总承包、劳务分包企业: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加强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动态单价管理的通知》(粤建市函〔2013〕1559号)的要求,加强我市建筑人工单价的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经研究,现就做好我市建筑人工价格信息的收集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备案事项时,如存在建筑劳务分包施工的,施工单位须同时提供经施工总、分包双方签章确认的《建筑劳务市场作业价格信息表》(纸质表格和电子光盘内容一致的文件各一份)。具体要求详见东莞建设网(http://www.dgjs.gov.cn/ )相关办事指南。
二、本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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