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建联秘函[2013]27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中国建筑业协会《关于对第三批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实施情况开展自查的通知》(建协秘函[2013]48号)转发给你们。请依据通知要求,做好过程检查工作:
一、过程检查的依据文件:
1、《绿色施工导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7]223号)
2、《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GB/T50640---2010
3、《关于印发<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试行)>和<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验收评价主要指标>的通知》中国建筑业协会(建协[2010]15号)
二、过程检查的时间安排
1、对进行过程检查的工程施工进度要求在主体结构施工阶段,主体结构基本完成时进行,且施工现场“四节一环保”的临时设施尚未拆除。
2、10月底之前由企业进行自检,对本项目绿色施工实施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总结报告要凸显出“四节一环保”的内容及量化统计数据。由承建单位总工程师或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申报企业公章。
3、对自检合格的项目,由企业向我会提出协助进行阶段性检查的要求。我会于11月1日至15日组织专家,协助企业进行过程检查指导。具体做法为:由我会随机抽取全国绿色施工示范工程验收入库专家(土建、水暖、电气专业)各1人,组成专家组,协助施工企业进行过程检查。根据“四节一环保”的内容要求,听取承建单位汇报、查看施工现场、查阅项目基础内业资料及量化统计数据,进行综合评价打分,提出《绿色施工实施情况检查意见》和下一步的具体工作建议。
4、11月下旬,由我会负责汇总检查结果并统一上报中国建筑业协会,接受中国建筑业协会的过程检查或抽查。
三、进行过程检查需要提供的资料:
1、申报工程的《绿色施工方案》。
2、绿色施工示范工程阶段性总结汇报材料(提供装订成册的5000字word文档)及相应的PPT汇报。
3、《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实施过程检查用表》(详见附件1,并逐项自检打分)。
4、《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成果量化统计表》(详见附件2,请根据工程实施情况填报,数据尽量收集齐全,并标注统计填报时间)。
5、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基础性统计资料及证实性材料。(应随工程进度收集,反应“四节一环保”内容)。
四、应注意的事项:
1、此次过程检查结果作为该工程验收评审的重要依据。
2、绿色施工评价分为五大要素:要全面总结、全面把握。
五大要素包括:环境保护、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能与能源利用、节地与土地资源保护。
3、每个要素又分为三大评价指标体系:
控制项,为必须达标项,一票否决,只要有一项控制项不满足要求,该工程为非绿色施工项目。
一般项,为打分项,按实际执行情况不同,计0~2分。
优选项,为加分项,是在一般情况下较难达到的指标,按照实际执行情况加0~1分。
具体评价指标,详见《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GB/T50640—2010。
4、评价结果:综合评价结果打分80~100分为优良;60~8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请第三批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北京地区挂牌)且具备过程检查条件的项目,依据上述要求和具体时间安排,抓紧进行企业自查及过程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于10月底以前将本单位绿色施工实施情况阶段性总结、《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实施过程检查用表》、《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成果量化统计表》填好,由领导和企业签章后报送我会科技质量安全部。由我会统一安排下一阶段的专家检查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付敬华、朱琳,68048991,88070413
特此通知
附件:
3、中国建筑业协会《关于对第三批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实施情况开展自查的通知》(建协秘函[2013]48号).doc
二○一三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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