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147号令)和《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工作规程》(建市监函[2006]28号)文件有关规定,我会于2013年9月前将注册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申请表上报至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审核结果已在中国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网公示,现注册证书、印章已至我会,请相关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直属监理企业执介绍信、原注册执业证书、执业印章由企业统一领取。于2013年10月11日-10月27日到四川省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领取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印章。领证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四川省2013年度第六批注册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合格人员名单.xls
二○一三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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