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加强2013年国庆节期间及节后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合肥建设网 2013-10-08 15:11:14

   各县(市)、区和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各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在肥各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

  为切实加强国庆期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各级对安全生产的要求,抓生产必抓安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不断提升安全管理和监管水平。

  一、各单位要切实增强安全风险意识,正确研判国庆节期间及节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风险性,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各单位要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加强建筑工程、在建高架桥和轨道交通工程的安全监管。在深入开展“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建筑施工现场隐患排查力度。突出对深基坑、脚手架、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检查;狠抓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的监管,认真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规定。对查出的重大隐患要严格按照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的要求,实施挂牌督办。对因组织不力、监管把关不严、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等导致事故发生的,坚决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建设、施工、监理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有施工生产必须安排好责任主体在岗履职,尤其是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坚决杜绝管理人员不在位,安排施工生产。

  四、各县(市)、区和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各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严密组织应急演练,准备足够的应急力量,一旦发生紧急情况,相关领导和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到及时处置,有效救援。

  五、各县(市)、区和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各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请于9月30日下午前将节日值班表上报至我委,传真:62692778。

  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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