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单位,有关单位: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接区政府办《转发市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的安排部署和要求,为确保全区建筑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坚决防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决定在全区集中开展建筑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工作,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从2013年6月18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二、检查重点内容
检查全区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点检查涉河项目、保障性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依照规范彻底排查各类脚手架的安全隐患,重点排查占车行道施工满堂脚手架的搭设,防撞设施设置、施工期间的交通引导和警示标志设置等。
(二)排查深基坑、高边坡等危险源质量安全,防止深基坑、高边坡等安全事故。
(三)排查塔吊等大型施工机械安全隐患,防止机械事故。
(四)排查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安全隐患,防止模板坍塌。
(五)排查外电线路(高压电)与建筑物、施工机械和临时设施等安全距离以及施工用电的安全隐患,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六)排查高空、洞口临边及人工挖孔桩安全防护,防止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
(七)排查针对汛期、高温酷暑等天气施工重点时段,是否建立并执行预警防范机制,是否采取了相应的防范措施。
(八)项目管理人员是否按照要求配备,是否到岗到位并认真履职。
(九)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执行情况。
(十)“两防”工作落实情况。
(十一)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十二)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
三、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企业自查、区城乡建委督查同步开展。
(一)企业自查。所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部)必须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从即日起全面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和安全员日检查、项目负责人周检查、企业负责人月检查的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全方位、拉网式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空挡,全覆盖、零容忍,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按照“五定”责任制,逐一建档登记,并彻底消除。确保一般安全隐患整治率达到100%,较大以上安全隐患限期整治率达到100%,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区城乡建委检查组检查。区城乡建委成立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领导小组,区城乡建委主任陈清松任组长,区城乡建委党组书记、副主任何仁军,副主任吴炼任副组长,委办公室、建管科、安管站、质监站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区建筑施工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管站,由冉光福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处理。
领导小组下设三个督查组(分组安排见附表)。每个督查组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集中督查,具体督查时间由带队领导另行安排。此次督查将采取不告知、现场检查的方式,重点检查人员到岗到位、安全制度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整治、“两防”落实情况等。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四、工作要求
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按照“一把手负总责”、“一岗双责”的原则,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此次建筑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切实履行各自安全责任,有效防控安全事故的发生。
对此次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发现的问题,区城乡建委将按照“四个一律、四不放过”的原则,敢于碰硬,严格执法,对非法建设、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管理人员未到岗到位、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和有关人员一律从重从快、依法严肃查处。在处罚方式上,将采取经济、失信惩戒、企业资质、人员资格、招投标、新闻曝光等方式多管齐下,形成铁腕治安态势。
特此通知
重庆市黔江区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6月17日
区城乡建委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督查分组表
2013.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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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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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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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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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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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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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清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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冉光福、张 苧
刘正江、陈 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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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阳、舟白片区在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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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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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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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弘建、李 健
叶 峰、肖宏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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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城区、青冈片区在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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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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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 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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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 林、田祥丁
田维明、刘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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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在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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