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2013年度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的通知》(川建价师协[2013]19号),现对省造价工程师协会直管造价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形式
采用集中面授教育。
二、继续教育内容
(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等9本工程量计算规范;
(三)住房城乡建设部和财政部颁布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
三、继续教育对象及范围
凡持编号为川060O×××××至川130O×××××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和成都地区工作的注册造价工程师。
四、继续教育费用
注册造价工程师、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应按规定交纳会费,注册造价工程师200 元/年,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100元/年,继续教育费用不再收取。
五、继续教育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
1、报名时间:6月24日—7月24日(周一至周四)
2、继续教育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在网上关注(网址:www.sceci.net)
3、联系人:李敏,联系电话:028-83314011。
六、其它
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持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持资格证书并填报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人员继续教育名册表到我会报名。(报名由单位一并收齐证书派人统一办理,不受理个人报名。名册表按注册年度顺序排列)
二○一三年六月十七日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