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4月11日下发了《2013年度四川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检测督查方案》(川建质安发[2013]168号),请各市州按照文件要求进行自查,并将各地自查情况汇总,在6月30日前将自查总结及汇总表(见附件1)以文件形式和电子版同时报送省质安总站监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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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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