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开展宿迁市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暨进一步做好夏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06-18 13:41:05

   各县(区)建管处、质安站,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6月14日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省厅、市安委会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事故多发势头,确保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经研究决定,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责任

  一是要迅速动员部署,细化目标、明确任务,确保安全大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二是要严格执行检查签字制度,每一个项目检查完成后,检查人员、被检查项目的参建各方主体都必须在检查记录上签字。

  二、突出检查重点

  各有关单位要针对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认真部署,狠抓落实,组织力量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工程进行拉网式排查,要将排查出的危险隐患及时消除。加强对基础开挖、土石方施工、大型机械设备、临时用电、脚手架、高支模、临建设施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的监控,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处于基坑施工阶段的工程(特别是紧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基坑),施工单位要明确深基坑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安全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加强对项目及周边建筑物的监测,监测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

  要做好塔吊等大型机械设备固定状况和各种安全装置灵敏程度和检查,提高设备抗台风、防雨、防雷击和防倒塌性能。对存有重大事故隐患的机械设备,要立即停止使用,限期进行整改,禁止机械设备带病运行。

  施工临时用电必须符合标准规范要求,机械设备用电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配,严禁临时用电线路随地拖拉、挂设脚手架上,变(配)电室要做好防雨措施。

  脚手架和高支模安全防范的重点是检查立杆、横杆的搭接,基础做到平整、坚固,确保脚手架稳固、牢靠。

  施工现场的宿舍、食堂、办公室、仓库等临时设施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对存在不安全隐患的,要立即采取措施,该维护的维护,该加固的要进行加固,对不能保证人身安全的,要坚决予以拆除,防止坍塌事故的发生。

  加强建筑工人劳动保护工作,认真落实防暑降温措施,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按需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切实保护建筑工人生命财产安全。

  三、强化隐患整改

  工程项目参建各方主体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组织自查工作,对有可能引发重大事故的安全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治到位的安全隐患,要造册登记,跟踪整治。各县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要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对辖区内在建项目组织巡查,巡查工作务必求真务实,切忌走马观花,走过程。对巡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坚决整改到位;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督促工程项目参建各方主体落实整改措施、责任、时限和人员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要组织现场复查,闭合管理。

  四、检查时间安排

  1、企业自查自改阶段。工程项目参建各方主体按照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具体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各企业应在2013年6月28日之前完成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市区各在建工程项目于7月1日前将《宿迁市在建工程施工安全检查表(企业自查)》(见附件)报送到市质安站监督科室。

  2、监督复查阶段。各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根据各企业自查自改的情况,认真组织巡查。

 

  宿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13年6月14日

同类型其他政策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