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暖房办,长白山管委会暖房办: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范“暖房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确保2013年全省“暖房子”工程建设各项任务顺利完成,现将“暖房子”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对建设、监理、施工单位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单位结合工程规模,对“暖房子”工程按标段落实相应的安全责任人,负责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理单位要按照切实履行监理职责,加强日常检查和巡查;施工单位要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日对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形成书面记录。
二、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
(一)坚持工人持证上岗。吊篮安拆工、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效证件上岗,并在当地建筑安全管理部门备案。各工种上岗作业前,项目部对班组、班组对个人必须做好岗前安全技术交底,进一步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加强高处作业管理。施工现场使用的吊篮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和生产(制造)许可证,严禁使用自制吊篮和实施“蜘蛛人”高处作业。
(三)强化消防安全管理。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依法加强对“暖房子”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措施,确保施工现场防火安全。严格分离用火用焊作业与保温施工作业,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施工现场的可燃易燃材料要分类集中堆放,并有专人看管。电焊作业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在每个作业层特别是在易燃材料附近施工时要配置适当数量的手提式灭火器、消防沙袋等消防器材。外墙保温施工要严格按照《吉林省暖房子工程技术导则》要求,做好防火安全处理工作。施工现场要设置消防通道,并确保畅通。
三、做好突发事故的应急演练工作
“暖房子”工程的建设、施工单位要切实做好各类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工作,尤其要加强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演练工作。事故发生时,做到“快速反应、有效处置”,把损失降到最低。
四、严格考核和责任追究
“暖房子”工程实施安全考核制度。对“暖房子”工程出现事故的地区和相关单位,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对发生事故的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依法进行从重处罚,并对事故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实施行政问责。
特此通知。
吉林省暖房子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