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建设人才队伍素质,充实企业技术力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JGJ/T250—2011,以下简称《职业标准》)及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教育培训计划(2013年)>的通知》(琼建人函[2013]63号)要求,我中心定于2012年8月起在海口市举办第二批施工员、安全员等管理岗位培训班,同时开展《施工员》等证书复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及复检对象
1.培训对象:从事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但未取得相关管理岗位资格证书的人员均可报名;
2.复检对象:已取得施工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试验员、见证员、机械员、质量员等管理岗位满2年未参加复检的人员。
二、培训岗位
施工员、安全员、资料员、监理员等四大员。
三、培训内容
1.岗位班: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通用知识;各岗位专业基础知识及岗位知识与专业实务。
2.复检班:《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行业有关最新标准等。
四、岗位报名条件
根据《职业标准》要求,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一般规定:应具有中等职业(高中)教育及以上学历,并具有一定实际工作经验,身心健康。
2.施工现场职业实践最少年限(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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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
土建类本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
土建类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
土建类本专业中职学历 |
土建类相关专业中职 学历 |
非土建类中职及以上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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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机械员 |
1 |
2 |
3 |
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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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员、劳务员、资料员 |
1 |
2 |
3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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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员、试验员、测量员、见证员 |
无相关要求,按原标准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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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收费标准
1.按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具体收费标准(均含教材费)为:施工员、安全员、资料员、监理员每一岗位800元/人;
2.施工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试验员、见证员、机械员、质量员等证书复检收费标准为:200元/人/次。
六、培训时间及地点
1.培训时间:另以短信息及网络发布方式通知学员;
2.培训地点:海口市文联路6号金泰大酒店二楼会议室。
七、考核与发证
1.学员经集中培训后,参加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统一考试,合格人员颁发全国通用的《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
2.复检人员经培训学习后予以办理证书复检并颁发《海南省建设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24学时)。
八、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及所需材料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报名,岗位培训班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9日,证书复检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31日。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地点:海口市文联路6号金泰大酒店二楼,海南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服务窗口;
2.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德琴、勒亮;
联系电话:66217166、66111939(兼传真)。
(三)报名所需材料
1.学员办理岗位报名手续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一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相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
(2)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2.学员办理证书复检报名手续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岗位证书原件;
(2)《海南省建设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没有该证书人员提供一寸免冠彩照1张)。
九、其它
1.请各单位做好生产计划,安排有关人员参加相关班次的学习。
2.第二批岗位培训班报名结束时,如该岗位报名人数少于80人,我中心将视实际情况将该班调整至2014年举办,如有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3.本通知及相关事项,可登陆“海南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网址:www.hnccp.net)”查询。
201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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