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各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近期各级领导有关安全生产作出的重要指示,按照《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通交安〔2013〕15号)文件要求,由市质监处、市建设处牵头负责,决定自即日起至9月底,继续对全市公路水运在建工程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结合市局“工程质量年”季度督查,继续对全市公路水运在建工程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前阶段的安全大生产检查情况进行 “回头看”,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持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深刻汲取近期国内相关事故教训,坚决克服松懈麻痹和盲目侥幸心理,把组织开展好这次大检查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坚决做到不浮于表面、不流于形式,坚决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隐患。
二、组织领导
为全面加强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领导,市质监处、市建设处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组。
组长:孙烨、朱建华
副组长:钱红燕、朱新辉、杨波
成员:陆勤成、奚培翔、马立学、任毅、伍忠林、马骏、赵志强
三、检查范围
全市在建公路水运重点工程。
四、检查内容
结合《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2013年版),重点针对以下内容开展检查:
1. 有关工程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标准贯彻执行情况;
2.专业分包和劳务费分包的管理;
3. 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以及全员安全岗位责任落实情况;
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依法配备情况;
5.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及使用管理情况;
6.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7. 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检验检测以及日常维修保养情况;
8. 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落实情况;
9. 安全基础工作及培训教育情况,特别是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班组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安全培训交底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10. 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11.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
12. 2013年交通运输部开展"防坍塌、防坠落、反三违"整治活动的执行情况;
13.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安全职责履行和内业、外业安全管理情况;
14.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15.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16.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五、检查重点
1. 2013年“平安工地”创建情况。
2. 是否存在违法转包、分包情况。
3. 桥梁工程:深基坑支护与监测,临时支架和脚手架的搭设与拆除,大型模板的安装、保养及验收,挂篮施工,梁板吊装及固定,跨线桥施工。
4. 特种设备:架桥机,塔吊,龙门吊,浮吊,滑模爬模系统,施工电梯。
六、检查安排
检查分四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6月7日至6月30日)。各单位制定针对本地区公路水运在建工程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紧紧围绕当前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认真组织开展全面自查自纠活动,并按照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对查出的问题迅速整改落实。6月21日前各单位将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6月28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经单位分管负责人签字后分别报市质监处。
第二阶段:督查督办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市质监处、市建设处将对各单位隐患排查情况进行督查,结合“工程质量年”季度督查及日常监督检查,对安全生产重点部位、环节开展随机检查。
第三阶段:整改复查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市质监处、市建设处对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自查不认真、走过场,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和部门,将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第四阶段:总结提升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各单位对本次检查整改情况组织“回头看”,对大检查的成效进行总结评估,提出公路水运在建工程安全生产的长效管理措施。9月28日前,各单位总结评估材料经单位分管负责人签字后报市质监处。
七、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上级各级领导对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极为重视,提出“民生问题,安全第一;安全问题,生命至上”。各单位主要领导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麻痹和厌战情绪,充分认识开展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极端负责的态度,坚决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亲自组织、亲自动员、亲自牵头,迅速部署,切实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单位要结合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周密制定检查方案,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到领导带队亲自查、组织专家重点查、发动群众普遍查,形成高压严查态势。检查人员要发扬务实作风,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现场,做到点到点、面对面。检查过程要以突击检查、随机检查为主,力求全面掌握在建工程安全生产的真实情况,确保取得实效。
(三)落实责任,及时整改。要把安全检查的落脚点摆在事故隐患整改上,坚持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各单位在安全大检查中要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对工作推诿、作风不实、敷衍了事、检查整改不力的人员,严肃追究责任,绝不姑息迁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有关材料和隐患整改统计情况,必须经单位分管负责人签字认可后方可上报。
南通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处 南通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处
201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