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开展孝感市建设工程安全督查的通知

来源:孝感建设信息网 2013-06-14 16:46:16

   各县市区城乡建设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消除建设工程安全隐患,遏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应对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认真做好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孝办发[2013]19号)文件精神,市建委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建设行业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

  各县市区及所属乡镇场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及装饰装修的在建工程。既要督查商品房等建筑施工安全,也要督查工业厂房建筑施工安全,既要抓好城区建设工程安全督查,也要抓好小建设单位、小项目、小施工企业安全督查。城市市政公园设施、公园、广场安全,燃气安全。

  二、督查内容

  (一)建筑安全

  1、各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履行工程安全监管责任,各方责任主体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包括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情况;对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以及专项整治活动开展等情况。

  2、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开展情况,重点督查基坑支护、高大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和起重吊装等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及落实情况;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的执行情况;施工现场人员配备及持证上岗情况。包括项目经理、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及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到岗履职情况。

  (二)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公园、广场安全,燃气安全等。

  三、督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市建委以委属相关二级单位作为督查主体组成8个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全部在建工程安全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具体分工如下:

  散装水泥办公室督查孝南区;

  工程造价站督查汉川市;

  建设工程检测站督查应城市;

  质量监督站督查云梦县;

  市场管理站督查安陆市;

  城建档案馆督查孝昌县;

  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督查大悟县;

  安全监察站督查市高新区、双峰山旅游区、临空区;

  市园林局、公用局、燃气办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关单位和场所的安全督查。

  安全专项督查分为二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6月13日—7月13日,对全市所有在建工程进行督查,各督查组要及时将排查出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比较大的安全隐患报市建委建管处汇总通报,由市建委挂牌督办;第二阶段7月14日—9月30日,为集中整改阶段。各督查组对于各地排查出的问题,要督促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即时分类,限期整改。各督查组要联合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针对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督促施工企业针对施工项目中暴露的问题研究科学可靠的专项方案,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到位,对于违法违规行为要督促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对于经督查组督促仍整改不到位的,或比较重大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市建委,由市建委挂牌督办。

  四、督查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督查组,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充分认识当前建设行业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极端重要性,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高度重视安全专项督查工作。

  (二)要加强组织领导。市建委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分工负责:王建军同志负责建筑工地安全督查,陈福安同志负责市政公用事业、燃气行业安全督查,吕北岳同志负责城市公园、广场等安全督查。市建委各督查组要根据建委的统一部署,明确领导,组建专班,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细化督查内容,实实在在的开展好此次督查工作。要抽选思想作风好、业务素质高的同志组成督查组,保质保量完成本次督查督办任务。

  (三)要保证督查覆盖面,不留死角。各督查组和县市区行政主管部门在检查、督查中要做到应检必检。特别是对突出问题多发的重点地区、重点企业的督查,将影响工程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和极易引发群死群伤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列为首检对象。不漏一家企业、不漏一个岗位、不漏一处隐患。市建委将就督查情况向全市建设系统发通报,跟踪落实、挂牌督办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施工项目和企业。

  五、严肃查处,认真总结

  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安全隐患的工程建设责任方和相关单位,要用铁的面孔,铁的手腕,铁的标准进行查处,对造成安全事故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当事人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与此同时,要认真总结分析督查结果,找准存在的安全突出问题和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制定相应措施解决问题。请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建委各督查组及各相关督查单位于9月30日前,将各地检查、督查情况的全面总结报市建委建管处。

  二0一三年六月十三日

同类型其他政策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