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岳各庄水泥制品厂等4家建筑业企业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的公告

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06-14 16:34:52

   北京市岳各庄水泥制品厂等4家建筑业企业(名单见附件):

  经查,你们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后,企业所有联系方式均已更改,无法取得联系,且注册地址已无任何设备及试验室,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违反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第三条的规定,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责令你们自收到我委责令改正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改正该行为,在整改期间企业不得承揽新的工程、不得申请资质升级和增项,逾期不改,将依法撤回相应资质。

  因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系,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领取《责令改正通知书》,逾期不领取,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9958892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6月7日

  附件

  责令改正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资质证书编号

责令改正通知书编号

1

北京市岳各庄水泥制品厂

B3062011010602

京建法改(市)字[2013]第050003号

2

北京新兴堡构件厂

B3062011010601

京建法改(市)字[2013]第 050004号

3

北京兴港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B3067011022401

京建法改(市)字[2013]第 050005号

4

北京市前沙涧水泥构件厂

B3062011011106

京建法改(市)字[2013]第05000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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