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建管处(安监站):
6月7日下午,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会议传达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精神,要求深刻吸取近期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教训,动员部署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集中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全面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及财产安全,促进我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工作。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建管处(安监站)及各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要高度重视,未雨绸缪,充分认识当前做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构和专职人员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要结合实际,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做好全省住建系统防汛抗灾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方案,做到提前部署、准备充分、预防得力。严防汛期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别是要及时掌握水情和地质灾害气象等预测预报,认真分析,查找本地区、工地汛期建筑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制定各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应对措施,落实责任,将汛期建筑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施工企业、每个项目部、每个环节、岗位和人员。
二、继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活动。重点排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分部工程及重点施工环节安全管理情况,尤其是模板支撑和起重设备等各类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审、专家论证及执行情况和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等。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突出重点,认真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检查工作。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建管处(安监站)要认真吸取桐城“3.21”事故教训,认真结合省厅、市城乡委关于“安全生产月”、“打非治违”活动和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的布置,从即日起到9月底,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排查、检查工作。要求各施工企业认真对在建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是汛期对施工现场存在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危险的隐患全面掌握、超前防范、彻底治理。及全面掌握深基坑、沟(槽)开挖和地下作业的排水、放坡和支护情况;起重机械的基础稳固、排水、扶墙装置定期检查等情况。遇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要按规定立即停止高处作业和露天作业,强化支护措施。
四、加大安全培训教育力度。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建管处(安监站)及各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要形成“培训不到位也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思想意识。重点落实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责任追究责任制,健全安全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制,分类完善警示教育培训制度。完善农民工业余学校工作。加强对发生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责任人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建筑施工、监理企业管理人员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市城乡委将适时组织2012年以来发生事故或严重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学习。
五、强化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建管处(安监站)领导班子及相关人员要坚守岗位,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在汛期期间现场带班,确保通讯联络畅通。发现重大异常险情或安全事故要立即作出应急处置并按规定(2小时内)及时向我委报告,应报未报造成事故或重大损失,以及影响事故处理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和领导的责任。
值班电话:5593527、5198182
201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