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2013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绍兴市建筑业管理局 2013-06-13 16:13:50

   各县(市、区)建管(建设)局(处),市质安监总站,相关施工企业、监理企业:

  现将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3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2013]函建字360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开展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地建筑主管部门一是要广泛开展各种形式多样,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宣传、培训、教育活动。二是要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结合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活动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三是要继续推进“省标化”、“市标化”创建工作。各地要至少确定一个标杆工程组织企业学习观摩。

  各地建筑主管部门要对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认真总结,并将书面材料于2013年6月30前报市建管局工程管理处。

  联系电话:0575-85202025,传真:0575-85142063,邮箱:277198823@qq.com

  绍兴市建筑业管理局

  2013年6月9日

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数据统计单
  关于开展2013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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