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绥中、昌图县建委(局):
现将《辽宁省建设系统开展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6月9日
辽宁省建设系统开展
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6.7”全国和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当前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好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省安委会《关于全省开展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辽安委明电〔2013〕24号)的要求,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以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和市政公用企事业单位为重点,以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为主要任务,全面彻底开展建设系统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堵塞漏洞,努力减少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要覆盖全省所有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现场和市政公用企事业单位。
三、重点内容
(一)房屋市政工程施工
1、安全生产层级监督管理情况,有关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制度的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建设、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规程、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安全管理人员现场带班、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等制度落实情况。
4、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情况;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对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对各类市政公用行业施工现场的围挡护栏、沟槽开挖、边坡支撑、施工降水、管材吊装、施工焊接、回填撼砂、检查井(室)井盖牢固等重点环节的安全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对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公示与监控情况。
5、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制定和实施情况。
(二)市政公用运营
1、各市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强化原水、制水、配水各个环节的管理,强化水厂氯气的储存、运输和使用各个环节的安全运行情况;加强二次加压泵站,特别是无人值守泵站管理,落实供水设施“三防”(防盗窃、防破坏、防投毒)措施,确保群众喝上清洁水、放心水情况。
2、各市城市燃气主管部门切实保障燃气供应与安全,积极协商有关部门采取措施,优先保障运输液化石油气等燃气的槽车、罐车通行,保障燃气供应情况;供气运行的各个重要环节、关键部位设专人监控,埋地燃气管线加大巡查密度,老旧燃气管线、违章建筑占压燃气管线采取措施,严加监控,死看死守,确保不出现燃气安全事故情况。
3、城市道路桥梁主管部门对损害严重的道路特别是桥梁进行安全评估、登记造册,采取限行或禁行措施,确保出行安全情况。
4、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管理部门对公园、游乐场等场所、索道、缆车及游乐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杜绝未取得准运证、操作证的设备设施和人员的操作、运营情况;严格控制文艺演出、游园等高峰时段游人总量,杜绝踩踏事故发生情况。
四、工作步骤
大检查分三个阶段:6月9日至6月30日为动员督促开展自查自纠阶段;7月1日至8月15日为监督检查阶段,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对本辖区内所有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和公用企事业单位开展监督检查;8月16日至9月15日为巩固提高阶段,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查处的问题进行复查、跟踪督办。在大检查活动期间,省厅组成督查组,对各市开展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督察组组成人员及具体督查事项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1、周密部署,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6.7”全国和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充分认清当前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要高度重视、统一部署、周密安排,认真组织好大检查活动。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责任部门具体抓,逐级抓好抓细抓实。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安全生产检查责任,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确保安全生产。
2、全面动员,加强宣传教育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大检查活动的宣传力度,发动广大群众特别是建设系统的从业人员积极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宣传覆盖到每家施工企业、每个施工现场和市政公用企事业单位,提高大检查活动的知晓率。对大检查活动中的亮点和典型经验要及时总结宣传,对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曝光,强化警示教育。
3、突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
大检查要做到全覆盖,不走过场,不留死角。要做到“四个结合”,即将大检查活动与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相结合、与“文明施工年”活动相结合、与“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专项整治以及日常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相结合,确保取得实效。要开展地毯式检查,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对查出的问题“零容忍”,列出清单,明确责任主体、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落实督办责任人,限期整改跟踪督办。对于重大事故隐患要实施挂牌督办,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责令停工整改。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不治理或治理不合格的,要依法进行处罚。
4、及时联络,加强跟踪反馈
各市、绥中、昌图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在6月14日前将开展大检查实施方案报我厅质安处;开展大检查期间,每周至少向我厅质安处报送一条以上工作动态信息;大检查结束后,要认真总结,于9月17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包括组织开展大检查的工作情况、取得的成效、典型经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报我厅质安处。
联 系 人:赵建国
联系电话:23447692,23447693(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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