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建设局,各施工、监理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减少起重机械、坍塌、高处坠落等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3年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甘建工〔2013〕223号)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张掖市2013年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精心组织,认真抓好建筑安全专项整治。
张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6月8日
2013年张掖市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3年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2013年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为依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深入贯彻省、市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突出重点、依法整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通过整治,规范建筑业安全生产管理,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防范措施,有效遏制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整治目标
通过扎实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落实建设工程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起重机械、高大模板、脚手架、深基坑工程等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提升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水平,为我市建筑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包括新、改、扩建的建设工程项目。
(二)整治重点:
1.认真贯彻建筑安全法规制度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文件,建筑安全生产相关法规、部门规章及标准规范,重点是甘肃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肃省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及备案办法》的通知(甘安办发〔2010〕47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建质〔2010〕164号)、《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66号令)、《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建质〔2009〕254号)等相关文件和标准规范。
2.强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1)深基坑工程: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专家论证、临边防护、基坑支护、降水、沉降变形监测等。
(2)高大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专家论证、验收管理、施工管理等。
(3)建筑起重机械:施工电梯、塔吊、龙门架等起重设备安装、拆卸、顶升、验收、使用、维护保养、检测备案,起重机司机、信号员、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
(4)脚手架工程:各类脚手架的搭设、使用及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尤其是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式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四、整治时间
(一)动员部署阶段(时间:6月5日-6月8日)。
各县(区)建设局及相关单位全面进行动员、部署,召开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分析安全生产现状,查找问题,提出对策,部署整治工作,精心组织实施。
(二)自查自纠阶段(时间:6月9日-9月30日)。
各县(区)建设局要成立检查组,对本辖区建设工程进行专项检查,指导、督促本辖区内建筑施工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达不到要求的建筑施工单位要限期进行整改,整改验收不合格要停工整改,发现有严重安全隐患的建筑企业,监督检查人员在现场督促其立即停工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三)督查验收阶段(时间:10月1日-11月10日)。
市建设局将组织一次督查验收,对专项整治工作中摆形式、走过场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未认真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施工、监理单位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根据相应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四)总结分析阶段(时间:11月11日-11月15日)。
各县(区)建设局要对本辖区建筑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根据检查的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形成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于11月15日前报市建管总站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区)建设局要充分认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指导和检查,要层层落实责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证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依法整治。要结合本县(区)建设工程施工的实际,抓住建筑施工中的建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脚手架、深基坑等事故多发部位,通过整治,彻底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建筑安全形势真正有所好转。
(三)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要将专项整治与“打非治违”活动和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与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水平结合起来,与建筑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审查结合起来,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从而有效杜绝建筑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