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监理企业:
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147号令)和《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工作规程》(建市监函[2006]28号)文件有关规定,我省对2013年第二批申请初始注册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料初审后上报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对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查并形成了反馈意见表。
请各监理企业对照审查反馈意见表,于2013年6月8日至2013年6月19日按表中不合格原因将相关补充资料及电子文档上报至四川省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逾期未报者视为放弃申诉。
附件:四川省2013年申请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反馈意见表(第二批).xls
二○一三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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