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规划建设办(局),各建设工程企业(施工企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建筑构配件和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工程监理、工程招标代理、工程质量检测、工程造价咨询机构):
根据市政府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工作的部署,我局拟对《东莞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规定》进行修订并提请市政府重新发布。现将《东莞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规定(修订初稿)》予以公布,公开征求意见,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结合工作实际,实事求是地提出意见,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2013年6月7日至2013年6月17日。
二、意见反馈须以书面形式,如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所提意见请说明理由。
三、联系方式:
信函地址:东莞市莞龙路下桥段79号,邮政编码:523112;
电话:22699926;传真:22207166;
电子邮箱:dgzjfg@163.com。
附件:1.《东莞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规定(修订初稿)》.doc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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